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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 合柴文創園東部組團供配電工程
原項目編號: 2022BFBGZ02631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23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柴文創園東部組團供配電工程招標文件補疑3 項目編號:2022BFBGZ02631 各投標人: 現對本項目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中“第三節專用合同條款”: “12.4.1 付款周期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1.工程進度款按每月經監理、審計審核后并經發包人最終審核的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另外發包人在施工期間為承包人墊付的施工水費、電費,從當月進度款中同步扣除。每月工程進度款支付需滿足以下條件: 1)工程質量經監理單位、業主單位驗收合格; 2)當月實際施工進度不得滯后于計劃進度 90%; 3)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 2.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合格并與本工程物業管理單位辦理完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經監理、跟蹤審計、發包人初審后付至初審價的 85%,最終審核完成后三個月內支付至最終審定價款的 97%;余款3%作為質保金,待質量缺陷責任期(2 年)滿且承包人完全履行了保修義務質量回訪合格后一次付清(無息)。 若中標人決定采用“合肥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函”替代工程質保金的,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結算完成后1個月內提供結算定案價3%的“合肥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函”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尾款,保函形式可以為銀行保函、第三方擔?;虮WC保險;若承包人決定不采用 “合肥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函”替代工程質保金的,則竣工結算完成后3個月內累計付至該項目結算定案價的97%,剩余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待缺陷責任期(2年)終止后返還質量保證金(無息)?!?/font> 修改為: “12.4.1 付款周期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1.工程進度款按每月經監理、審計審核后并經發包人最終審核的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另外發包人在施工期間為承包人墊付的施工水費、電費,從當月進度款中同步扣除。每月工程進度款支付需滿足以下條件: 1)工程質量經監理單位、業主單位驗收合格; 2)當月實際施工進度不得滯后于計劃進度 90%; 3)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 2.本工程經竣工驗收后,小業主交房過戶前,將局管配電房(包含開閉所)移交供電公司,自管配電房移交物業管理單位,辦理完成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經監理、跟蹤審計、發包人初審后付至初審價的 85%,最終審核完成后三個月內支付至最終審定價款的97%;余款 3%作為質保金,待質量缺陷責任期(2 年)滿且承包人完全履行了保修義務質量回訪合格后一次付清(無息)。 若中標人決定采用“合肥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函”替代工程質保金的,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結算完成后1個月內提供結算定案價3%的“合肥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函”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尾款,保函形式可以為銀行保函、第三方擔?;虮WC保險;若承包人決定不采用 “合肥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函”替代工程質保金的,則竣工結算完成后3個月內累計付至該項目結算定案價的97%,剩余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待缺陷責任期(2年)終止后返還質量保證金(無息)?!?/font> 注:此補疑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標人:合肥濱投文化創意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388號 聯系人:董西偉 電 話:0551-63457039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系人:張工 電 話:0551-66223271 2022年12月8日
三、附件
答疑發布日期:2022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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